蓬莱国际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蓬莱国际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配套工程已由烟台市行*审批服务局以烟审批投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蓬莱国际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配套工程(仅为车站工程,不包含线路区间),T2航站楼站为4号线预埋车站,位于蓬莱机场T2航站楼前高架桥南侧,平行高架桥敷设,车站南侧紧邻机场交通中心。车站主体基坑长.8m,宽25m,车站覆土约0.61.0m。车站为单柱双跨箱形框架结构。坑深约16m,基底位于16-3层中风化花岗岩(γ2)、16-4层微风化花岗岩(γ2)。车站总建筑面积㎡,车站设置2个出入口(与交通中心合建,机场代建)、2个风亭(与交通中心合建),2个安全疏散口。2.2投资概算:人民币约.42万元。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其中主体结构A-E轴、1-17轴须在年11月10日前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并完成土方回填;A-E轴、18-29轴须在年1月30日前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并完成土方回填。1、2号风亭附属结构须在年10月10日前完成施工,并完成土方回填。同时要响应机场二期总体进度计划要求和调整)。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包含烟台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T2航站楼站房屋工程施工,即轨道交通T2航站楼站主体结构及附属结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及编制说明为准,进行施工总承包。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2.6工程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3.1.1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在递交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资格预审。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应具有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专业工作、造价和责任、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